2023/6/20
2023年長沙市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項目申報條件類別、申報獎補時間等細則整理,如果長沙市芙蓉區、天心區、岳麓區、開福區、雨花區、望城區、長沙縣、瀏陽市、寧鄉市企業想要申報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項目的話,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,臥濤科技,專注項目申報1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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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長沙市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項目公開征集
各區縣(市)農業農村局要廣泛開展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政策的宣傳,公開征集以下項目:
1.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項目;
2.休閑農業與鄉村文化融合示范項目;
3.農業企業升級發展項目;
4.有機認證獎勵項目;
5.綠色認證獎勵項目;
6.國際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;
7.國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;
8.區縣(市)政府舉辦展會節會補助項目;
9.秸稈資源化利用項目。
長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鄉鎮認定項目待《長沙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鄉鎮認定辦法》出臺后另行組織實施。
二、長沙市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項目資源申報
(一)申報條件:申報單位為2022年12月31日前在長沙市域內依法注冊登記的農業經營主體,且符合項目申報條件(具體見附件1)。
(二)申報平臺:長沙市農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;
(三)申報時間: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項目、休閑農業與鄉村文化融合示范項目、秸稈資源化利用項目申報時間為2023年5月6日9:00至5月31日17:00,到期系統自動關閉,不再受理項目申報。
農業企業升級發展項目、有機認證獎勵項目、綠色認證獎勵項目申報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9:00至11月30日17:00,到期系統自動關閉,不再受理項目申報。
國際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、國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、區縣(市)政府舉辦展會節會補助項目申報時間為2024年1月2日9:00至1月31日17:00,到期系統自動關閉,不再受理項目申報。
(四)申報要求:
1.申報單位須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完成網上平臺申報,同時向所在區縣(市)農業農村部門提交項目申報紙質材料(申報材料模板見附件3)。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,并裝訂成冊。
2.除獲得農業農村部或省農業農村廳認定認證品牌獎勵項目、院士農業項目和農業自然災害保險補助項目外,同一項目主體只能申報1個項目。
(五)負面清單。以下情形不得申報項目:
1.已立項或在建的中央、省級投資補助類項目的,不得申報市級投資補助類項目;
2.未完成市級農業安全生產設施提升項目的;
3.同一主體同一項目多頭申報財政補貼項目的;
4.被政府監管部門列為失信企業名單的;
5.上年度在國家、省、市農產品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中檢出有國家禁限用農獸藥、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、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;
6.申報主體提供虛假材料、虛假現場或虛假實物等虛假申報的。
三、長沙市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項目初審推薦時間要求
(一)嚴格初審。區縣(市)農業農村局要按照“公平公正、嚴格標準、程序規范”的原則,對項目申報主體的申報條件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、合規性、完整性進行審查,并在農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上及時審核確認,出具初審結果。
(二)結果公示。區縣(市)農業農村局要將擬推薦項目匯總表和未推薦項目匯總表(須注明未推薦理由),在縣級政府或農業農村部門官網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5天。
(三)行文推薦。公示無異議后,將推薦項目匯總表(附件5)、未推薦項目匯總表(附件6)和公示影印件(一式兩份),于項目申報截止日期20天內(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項目、休閑農業與鄉村文化融合示范項目、秸稈資源化利用項目6月20日前,農業企業升級發展項目、有機認證獎勵項目、綠色認證獎勵項目12月20日前,國際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、國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、區縣(市)政府舉辦展會節會補助項目2024年2月20日前)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、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和市財政局,并同步上傳至農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。
對不按照規定內容和要求進行審核、公示、上報的文件材料以及超過控制數申報的,市農業農村局不予受理。經區縣初審推薦、市級審核立項并驗收合格的項目基地認定為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。
四、長沙市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項目紀律要求
區縣(市)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紀檢監察機構,要切實加強農業項目申報的監督檢查,及時受理項目申報過程中的投訴和舉報,按照“誰經辦、誰審核,誰負責,失職追責”的原則,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。
附件:2023年長沙市農業品牌和融合發展項目申報獎勵補助:
一、投資補助類
(1)長沙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項目申報補助:對新購置農產品加工設備或新(擴)建農產品加工廠房200平方米且購置農產品加工設備投入50萬元的家庭農場、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中小微企業,給予一次性補助15萬元,投入每增加50萬元,增加15萬元補助,單個主體年度補助不超過60萬元。
(一)申報條件:
1.長沙市域內從事糧食、蔬菜、畜禽、茶葉、水果、水產、中藥材、油料、休閑食品、奶制品、飼料、種業、農作物副產物原料化加工的農產品加工企業,且具備加工或相關資質(種業企業和新建項目除外)。
2.新購置加工設備造價不低于50萬元,或新(擴)建加工廠房不低于200平方米并購置加工設備(總造價不低于50萬元)。
3.新(擴)建項目必須取得用地手續。
4.2022年已立項市級同類項目,中期監管中未建設的不得申報。
5.同等條件下長沙縣優先支持茶葉加工項目,其他區縣優先支持“長沙綠茶”區域公用品牌的授權使用企業。
(二)實施期限
市級核實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長沙市農產品加工項目申報表》。
3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4.營業執照、單位負責人身份證、農產品加工或相關資質等復印件。
5.中小微企業提供屬于中小微企業的證明資料。
6..企業簡介及項目建設方案(投資明細及計劃等)。
(四)建設內容范圍及標準
1.加工廠房以建筑面積為準,建設內容為正負零以上設施。優先支持農產品產地初加工。
2.加工設備指清洗、分割、風(烘)干、冷凝、冷藏、加工、包裝、傳輸、環保設備。
二、生產補貼類
長沙市秸稈資源化利用項目申報補助:對離田收集秸稈2000畝、3000畝、4000畝的秸稈收儲中心(站),分別給予2萬元、3萬元、4萬元的年度補貼。
(一)申報條件
1.在長沙市內從事農作物秸稈離田作業的秸稈收儲中心(站)、農業經營主體。
2.在長沙市內收集農作物秸稈每年達2000畝次以上(以“北斗終端紀錄作業”數據為準)。
(二)實施期限
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農作物秸稈離田收集補貼項目申請表》。
3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4.長沙市域內依法注冊的農業經營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,收儲站點照片。
5.秸稈離田作業機械照片如拖拉機、撿拾打捆機等。
6.秸稈離田作業人員基本信息表、身份證復印件。
三、品牌獎勵類
(1)長沙市休閑農業與鄉村文化融合示范項目申報補助:對評定的休閑農業與鄉村文化融合示范項目,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。
(一)申報條件
1.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三星級以上農莊。
2.新建項目取得合法用地手續,企業近兩年運行正常且年均營業收入達200萬元以上,年均營業利潤率5%以上。
3.擁有一個以上的鄉村文化體驗項目,該項目于申報指南發布之前在傳統媒體(縣級以上)或主流新媒體上報道或推廣1次以上。
(二)評選條件
1.根據農莊資質、整體風貌、營業收入與利潤、鄉村文化體驗、產業就業帶動、品牌打造、運營推廣、消費者滿意度、數字人民幣推廣方面進行評分,按得分高低評選不超過30名。
2.大眾點評或美團消費者評價滿意度達4分以上,樣本數不低于100個。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長沙市休閑農業融合發展示范項目申報表》。
3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4.企業營業執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。
5.項目簡介與印證資料(含審核評分表涉及的內容)。
(2)長沙市農業企業升級發展項目申報補助:對新認定為國家級、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、示范家庭農場、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(農業農村類)、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、畜禽屠宰標準化示范場(廠)、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、水產良種場、飼料標準化生產示范企業、五星級休閑農莊的分別給予20萬元、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;對新認定為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、示范家庭農場的,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。
(一)申報條件
1.2022年10月31日—2023年10月30日期間獲新認定為國家級、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、示范家庭農場、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(農業農村類)、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、畜禽屠宰標準化示范場(廠)、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、水產良種場、飼料標準化生產示范企業、五星級休閑農莊的主體;獲新認定為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、示范家庭農場的主體均可申報。
2.信用中國(湖南長沙)官網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(二)實施期限
2022年10月31日—2023年10月30日
(三)申報材料
1.農業農村部、湖南省農業農村廳、長沙市農業農村局發布的認定文件(文書)。
2.正常運營和信用中國(湖南長沙)官網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相關證明材料。
(3)長沙市有機認證獎勵項目申報補助:對新獲得農業農村部(中綠華夏有機產品認證中心)有機認證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,按每個產品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,單個主體年度獎勵不超過50萬元。
(一)申報條件
新獲得農業農村部有機認證
(二)實施期限
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長沙市農業品牌建設項目申報表》。
3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4.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5.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。
6.農業農村部有機農產品認證證明復印件。
(4)長沙市綠色認證獎勵項目申報補助:對新獲得農業農村部(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)綠色食品認證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,按每個產品1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;對綠色食品續展的,按每個產品5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,單個主體年度獎勵不超過5萬元。
(一)申報條件
1.新獲得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認證
2.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續展認證
(二)實施期限
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長沙市農業品牌建設項目申報表》。
3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4.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5.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。
6.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認證或續展證明復印件。
(5)長沙市國際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申報補助:對參加境外國際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的企業,按每個展位3萬元給予補貼,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30萬元。
(一)申報條件
企業參加境外國際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,開展農產品展示展銷,搭建標準展位不低于9平米。
(二)實施期限
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2023年長沙市農業企業展示展銷項目報備表》。
3.《2023年長沙市農業企業展示展銷項目申報表》。
4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5.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6.官方邀請函或通知。
7.展位搭建合同、發票以及其他參展費用發票;發票總金額不低于補助金額。
8.新聞報道、圖片以及視頻資料等。
(四)建設內容范圍及標準
補助展位搭建費及其他相關費用,每個展位3萬元給予補貼,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30萬元。
(6)長沙會國內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補貼項目申報補助:對參加國內市級以上官方組織的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的企業,按每個展位1萬元給予補貼,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10萬元。
(一)申報條件
企業參加國內市級以上官方組織的農產品展銷會(博覽會),開展農產品展示展銷,搭建標準展位不低于9平米。
(二)實施期限
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2023年長沙市農業企業展示展銷項目報備表》。
3.《2023年長沙市農業企業展示展銷項目申報表》。
4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5.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6.官方邀請函或通知。
7.展位搭建合同、發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發票;發票總金額不低于補助金額。
8.新聞報道、圖片以及視頻資料等。
(四)建設內容范圍及標準
補助展位搭建費及其他相關費用,每個展位1萬元給予補貼,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10萬元。
(7)長沙市區縣(市)政府舉辦展會節會補助項目申報補助:支持區縣(市)人民政府舉辦區域公用品牌的農產品展會、節會,對每個展會、節會的承辦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。
(一)申報條件
區縣(市)人民政府圍繞區域公用品牌、國家地理標志、地理商標重要農產品開展展會、節會活動,重點支持望城區、長沙縣、瀏陽市、寧鄉市。
(二)實施期限
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
(三)申報材料
1.《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。
2.《2023年長沙市農業展會節會項目報備表》
3.《2023年長沙市農業展會節會項目申報表》。
4.《項目績效目標表》。
5.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6.區縣(市)人民政府批準文件。
7.承辦單位財務審核程序資料以及每項支出經費完整的財務資料。
8.新聞報道、圖片以及視頻資料等。
(四)建設內容范圍及標準
補助展會、節會會場搭建、媒介宣傳等相關費用,每個展會、節會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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